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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国家级钻石酒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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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酒店餐饮业升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绿色餐饮,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我省继续开展国家级钻石酒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企业须正式开业运营一年以上,经营良好,能提供近期消防验收报告、环评报告、食品卫生检测报告和相关资料记录。

2、 企业具备良好的设备设施和一定的管理基础,在职人员中有餐饮业高级技能人才。

3、 卫生量化分级B级以上。如企业申请“五钻”级以上等级,需卫生量化分级A级达标。

4、 近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评审依据

 《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国家标准

(三)评审流程

 1、申报:企业对照标准申报相应等级,填写《国家级酒家申请表》。

 2、初审:由省评委会办公室、地市经贸部门进行资料初审,派出评审员咨询辅导。  

 3、对标整改:对照标准要求,企业进行相应整改,建立质量体系文件。

4、评审:由全国评委会组织评审组现场评审。

5、公告:根据现场评审结果,报商务部批准同意后,由全国评委会统一发布。

(四)申报评审费用

每家企业评审费2000元,专家评审费(每人每天200元)、交通住宿费由企业据实报销。根据参与企业共同分摊后,每家综合总费用约6000-8000元左右。

附件: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申报表

 

联系方式

广东省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黎珠珠、汤晓枚       邮件:lizhu.z@163.com

电话:15018450054、18688869396   

传真:020-22367265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