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大消费潜规则的回应
关于广东省十大消费潜规则的回应
对于“广东省十大消费潜规则”网络评选活动中涉及酒楼、娱乐场所设定包间费、最低消费、服务费、餐饮茶位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问题,经我会与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广州地区烹饪协会、 广州饮食行业商会、广州西餐行业协会、广州市番禺区饮食行业商会、广州市天河区餐饮行业商会沟通,特意做出以下回应:
1、餐饮企业设定的费用不具强迫性和欺诈性
所谓消费潜规则,主要特征就是不敢或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有意欺诈消费者。餐饮业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企业都予以声明,并在店堂显著位置标明本企业服务规定和收费标准,或者在点菜之前事先告知消费者所有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顾客放心消费、明白消费。
另外,餐饮业是充分竞争性行业,任何餐饮企业都不具有垄断性。餐饮业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都是有价值的,不同的服务等级,服务价值是不相同的,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接受企业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带有任何强迫性和欺诈性,餐饮收费是在与消费者协商的基础上收取的,属于市场自然调节行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餐饮大部分企业都是按照国家餐饮业价格管理法规,坚持“明码标价”原则,合理定价。维护消费权益、确保消费安全、尊重消费要求也是广大餐饮业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在一个开放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过高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收费企业都是无法生存的,所以,我们大部分的餐饮从业者都是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高满意的服务,力图求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一席生存。对于个别经营不规范行为,餐饮业一向都是持反对态度,也欢迎政府与社会的共同监督,规范行业发展。
对于酒楼设定最低消费、服务费、餐饮茶位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费用,协会呼吁企业应对消费者进行充分告知,事前做好沟通协商工作,避免消费纠纷,共同构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同时,社会各个层面应进行充分沟通,尊 重市场合理行为和要求,由政府部门明文明确不合理费用名称和范围,而不是简单地单方面列为“潜规则”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