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协会动态  >  正文

我会参加全省学习贯彻价格执法“三项规定”暨价格大检查动员大会

来源:广东省物价局  日期:2011-01-25
分享到:

  1月24日,全省学习贯彻价格执法“三项规定”暨价格大检查动员大会在广州举行,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三项规定”),通报2010年以来我省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向企业代表和基层物价部门发放“自觉学法守法,加强价格自律”宣传画,并就做好春节价格大检查进行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就“三项规定”作宣讲报告。

  肖志恒指出,学习贯彻价格执法“三项规定”,是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关于大力加强《价格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我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价格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肖志恒强调,国家价格执法“三项规定”的适时出台,为防范、制止和惩处价格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行业协会要以此为契机,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三项规定”的高潮,切实维护我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迅速行动,将稳定物价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尤其要加大对“三项规定”的宣传和检查力度。二要加强宣传。通过对媒体、社区、企业、门店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将价格法律法规送进企业,送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要加强自律。加强企业自律、行业自律,所有行业、企业要带头学好“三项规定”,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和社会公德建设。四要加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项规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对自觉遵纪守法,主动维护价格秩序的企业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对违反“三项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五要加强服务。要强化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