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正式发布婚庆婚宴服务合同
1月20日从青岛市婚庆协会获悉,由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市工商局共同制定的《青岛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青岛市婚礼宴会服务合同》历经两年多的试用、论证、修改,于1月20日正式发布。据悉,这是山东省首份婚庆合同,其中不少规定更是开创了国内婚庆合同的先河,将进一步规范消费者与婚庆服务业之间的婚庆服务经营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次推广使用的两份合同对婚礼宴会、场布、主持、化妆、婚车、礼服等13个婚礼服务项目做了细致、全面的规定。同时,合同开创了婚庆费用可分三次交,临时更换主持、摄影等服务人员要同级别,婚宴吃出问题要十倍赔偿,婚礼当天拍照不得私留底片等国内婚庆合同的先例。
除此之外,这两份合同还规定,出现争议后,合同双方可向市消保委或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仲裁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