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早餐及餐饮晋级的企业享受鼓励政策
合肥市人民政府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通知(2011)53号文中,对酒店及餐饮业实行早餐补贴,创建奖励的办法,受到餐饮企业和市民的欢迎。其主要内容:
鼓励早餐工程建设
(1)新建、扩建符合商务部“主要加工配送中心”基本规范要求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使用面积在1800-5000M2的,按320元/M2标准给予补助;超过5000M2的,按400元/M2标准给予补助。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最高补助不超过320万元。
(2)早餐连锁企业网点(门店)达到10个、20个、30个以上,每个网点(门店)营业面积大于50M2,符合《早餐经营规范》的,每新增1个网点(门店),分别按2万元、3万元、4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新建、改建符合《早餐经营规范》的早餐美食街(早餐市场),经营固定门店30个以上且知名早餐品牌8家以上,每个门店营业面积大于30M2,按经营面积300元/M2给予补助。
(4)新建、改建的省级以上老字号早餐店、早餐示范(特色)店,营业面积大于80M2,且符合《早餐经营示范规范》,按经营面积300元/M2给予补助。
(5)新增符合《早餐车经营规范》的早餐车,按每辆2000元给予补助。
上述条款按照高标准奖补,不重复享受。
新晋升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四钻、五钻、铂金级餐饮店,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建成功绿色饭店金叶级饭店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