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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调整完税不是新增税 奶粉满200元征税属误读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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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元/千克的奶粉完税价格只是征税依据 不涉及进境行李免税政策调整

  ●海关总署连续出台新政,剑指海外代购,几大海外代购转运网站纷纷挂出“免战牌”,暂停接单。

  ●修订后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将于4月15日起执行。

  ●修订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调整。

  奶粉完税价格200元/千克,税率10%;12度以下的葡萄酒(不超过750毫升)的,完税价格100元/瓶,税率50%;包包完税价格200元/个,税率10%……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从4月15日开始,执行新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还下发通知,称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海关总署将严查此类违规现象。海关总署还声明,此次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

  新政频出 剑指代购:海外代购非法转运被叫停

  本该走货物系统报关 却走普通物品系统报关省成本

  海关总署向记者表示,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

  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在网络海外购物后,通过一些国外非邮政的货运企业将产品转运回国内,与正规的邮政联盟单位或商业快件相比,这些小型的货运仓储企业费用更低,但也隐含了一定的配送风险。事实上,目前很多海外代购都是通过邮递多批次入境,走普通物品系统报关。海关总署新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购是盈利性的,一般需要走货物系统报关,海关总署目前正在严查这一类违规现象。

  海关总署表示,此次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

  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另一方面,大批量的货物要经过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等多环节手续,管理严格,而物品是个人使用的,相关的验检疫手续相对没有那么严格。

  政策影响:几大转运网站高挂“免战牌”

  昨日,一些转运快递公司已经不敢随便接单,在观望事态进展。有专家认为,此次调整将商品归类等进一步细化,对一些打“擦边球”的转运公司加强监管,都显示出国家对于火爆的“海外购物”进行监管的决心。

  昨日,“海淘族”们常用的几大转运网站纷纷挂出“免战牌”。CUL中美速递发出通知称,“由于海关目前政策调整,我们先暂时关闭TJ和CQ的渠道,等情况明了以后再开通这两个渠道。”百通方面则称由于国内海关政策变动,即日起百通开始对部分商品预收固定关税,如iPhone是每台征收300元人民币,其他手机则为150元。

  海关新政令海外购物、代购的性价比大幅降低,消费者也需要重新考虑成本费用。天翼快递方面称,由于成本上涨,从4月1日起,天翼快递美中线运费价格进行调整,首磅运费由原来的4美元/磅调整为8美元/磅,续磅不变,仍然为4美元/磅。

  业内分析

  政策意图:让更多人在境内花钱

  一位代购网站人士认为,海关调整政策,意在使海外代购货品以正常途径进口,防止税收流失。据了解,目前仅淘宝一家网站的海外代购交易额就达到30亿~50亿元,这意味着一笔不小的税收收入。

  有数据显示,这些代购网站每天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带货入境,加上大量游客在境外采购商品,我国流失的这部分进口额每年高达数百亿美元,流失的税收也在数十亿元。

  另一方面,这位人士认为,海关新政另一用意还在于促使消费者多购买内地商品,不希望庞大的购买力流失在境外。他举例称,现在许多代购卖家已开始规范经营,有的积极缴纳关税,并把关税成本打入零售价格,那些买得起奢侈品的消费者也乐于接受。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些从事海外代购的卖家,他们相当谨慎,不愿多言,私底下承认从事这一行业或多或少都会逃避一些关税。如果严格实施海关规定,必将影响他们的利润空间。他们预计这次调整对其业务影响较大。目前通过网络进行海外代购的交易量最大的商品主要是两类:一类是从日本和韩国带进来的化妆品。另一类是从美国和意大利带进来的箱包和衣服,受影响的主要是这些货品。

  海关总署澄清:调整完税价格 不是新增税收

  海关总署日前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并将于4月15日起执行。海关总署新闻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表示:“此次15号文只是分类细化和调整的结果,并非新增税收。”

  该人士强调,此次重新修订的完税价格,只是针对通过邮递或旅游携带的物品,并非批量盈利性的货物。

  海关总署声明,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购物发票或收据,海关可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相关人士解释,15号文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调整,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免征。

  记者对比发现,冬虫夏草的完税价格从5万元调整为10万元,精华液/素的完税价格也从150元提高到300元,香水的完税价格从100元提高到300元。

  据了解,税率和完税价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举例释疑:邮寄奶粉少于2.5公斤免税

  昨日,对在微博被转发颇火爆的“奶粉满200元就要交税10%”, 海关总署上述负责人表示,正确理解应该是,奶粉每千克按200元定价,税率10%,征税20元。如果走邮寄渠道的话,征收税款总额在50元以下免征,也就是2.5公斤以下免征。

  事实上,此次15号文规定,奶粉维持200元的完税价格及10%的税率,这个标准与2007年的旧标准一致。

  对此,相关人士则分析认为,目前境外奶粉价格不断走高,在这样的完税价格下,消费者去境外购买奶粉的成本也会增加。

  海关人士举例说,如果A小姐境外的亲戚帮她从境外寄回3罐900克的奶粉,价格180元/罐,等于200元/千克,税额为54元,那是必须征税的;如果只有两罐的话,税额36元,低于50元的征税起点,就不用征税。

  如果A小姐从香港带回4860元的奶粉,每罐180元,共有27罐,虽然没有超过5000元的起征点,但也不能不征税。因为海关对物品征税坚持两个原则,除了海关规定,还有自用合理数量判断,具体数量则由各个口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该海关人士还强调,如果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也是由海关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另外,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不享受5000元以内免税的政策。

  该海关人士又举例说,如果A小姐从香港带回4000元的名牌袋、1000元的奶粉、2000元的化妆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即只对2000元的化妆品征税。如果A小姐买回的只是一个6000元的名牌袋子,属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市民疑问:海关怎分辨 是否是出境购的物

  目前,港澳已经成为广州市民购物扫货的主要目的地,新税制“严格”执行后,对港澳购物游影响不小。此外,市民也常赴欧洲购买名牌奢侈品,新税制对欧洲购物游也会造成冲击。

  许多广州游客对于新税制能否严格执行,还是心存疑问,“比如我到欧洲去旅游,去的时候用一个旧拉杆箱,回来的时候买一个LV的箱子和包包,就用LV箱子和包包替换原来的箱子和包包,这要不要交税?怎么交税?”游客梁女士说,“过关时难道要一样一样地去查吗?”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港澳旅游新景点的不断涌现,旅行社的港澳游产品逐渐从“血拼”向“乐园”、“离岛”、“美食”等主题游转型,游客对产品的选择有较强的目的性,因此,“购物缴高税”政策对广东地区的港澳游市场到底会产生多大影响,还需要评估。“而且目前许多市民对税表提出很多疑问。”梁智毅表示,如“如何分辨出境购买的商品”、“如何检查”、“如何累积计算”等,对这些问题,目前的公告暂未给出明确的操作标准。(记者索冬冬、林晓丽、薛松、王飞、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