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获双赢 武汉样本花开全国
(湖北日报记者 彭小萍、通讯员顾广飞)去年4月,全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汉出炉,合同涉及全市近4万家餐饮企业45万名从业人员,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确立为“武汉样本”。
16日,全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在汉召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荣书出席会议并讲话。陈荣书强调,要扎实推进以“武汉样本”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带动全国其他地区各行业,合力推动行业集体协商向纵向发展。
今年4月,“武汉样本”续签了“2012版”。新版合同规定,合同签订一年内,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9%,工作地点在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工作地点在新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与去年相比分别上涨130元和89元。协商内容不再局限于单一谈工资收入,而是涵盖职工休假、劳动卫生安全等福利待遇问题。
陈荣书指出,工资是劳动关系最实质的核心问题。针对部分中小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存在“无人谈”、“不敢谈”、“不会谈”等情况,要掌握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方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加强协调,形成“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胡朝晖介绍,去年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餐饮行业普遍为职工增加了工资。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员工的工作热情被激发,2011年武汉市大、中型餐饮企业销售额增幅为15%至20%,小型企业增幅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