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全面开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食品安全首次列入“201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建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
在老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餐饮服务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条以及分段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都可能累积到餐饮服务环节,甚至酿成食品安全事件。
作为全国餐饮消费第一大省,广东全省餐饮单位超过28万家,从业人数300多万人。而数量庞大的餐饮单位中,许多都是小餐馆、小饭店,如何保证其制作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是一件难度非常大却又不得不做的工作。
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广东将食品安全列入了承诺要做好的10件民生实事。食品安全首次上榜,显示出广东更加注重解决深层次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以推动民生实事的长效化发展。
作为主管餐饮服务环节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建设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截至目前,通过验收的示范点已经近半。
第一餐饮大省
发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餐饮第一大省,各类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达28万家,其中七成以上为小型餐饮单位。尽管我省餐饮消费市场活跃,但由于进入门槛低,企业多、小、散、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企业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管理水平总体不高,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如何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便显得格外重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疑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的一个有效方法。
2010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部联合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从2010年开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创建数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数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数万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
2012年4月,省食安办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2012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12年全省力争建设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到8月3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在全省率先通报了首批96个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点。
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部署下,全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积极创新监管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切实发挥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截至目前,全省已通过验收的民生实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共有2060家,其中省级有210家,市级有830家,县级有1020家。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广东再一次领先全国。
按级别制定详细示范单位考评细则
事实上,根据国家的工作部署,2010年10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目标是从2010年开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1-2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5-10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5-30个。
今年5月,根据我省建设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的目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又印发了《关于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工作方案》,确定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和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有机结合,提出45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中5~10%为省级示范单位,30~35%为市级示范单位,60%为县(区)级示范单位。
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旅游局等部门成立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各地也成立了市级、县级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新成立的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印发《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考评细则》,明确了示范街、示范单位建设标准。
其中,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建设标准依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暂行办法》的规定,细致明确。例如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等,并且做到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还实施动态管理,三年示范期出现问题则要被“摘牌”。
市级示范单位、县(区)级示范单位的建设标准由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区餐饮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原则上示范单位均应达到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水平,即日常检查结论应为“好”。
示范工程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成效显著
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以落实。如地方政府负总责、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负责等食品安全监管原则都进一步明确。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东莞、惠州、韶关、珠海、河源等市政府落实了专项创建经费用于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等,并督促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指导,确保示范工程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餐饮服务单位也积极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资金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规范布局流程;推行“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加工经营行为;安装电子视频监控,接受消费者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的监督。
随着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创建机制初步形成,小餐饮、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也在示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有效推进。
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批先进典型迅速树立起来。如省市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已经初见成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韶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采取省市共建方式,共同致力打造全省第一个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截至目前,已有7家餐饮服务单位、1条餐饮街、1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基本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更为重要的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了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强化了技术支撑,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逐步建立了行业自律机制。
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正积极推进基层“一站(所、办)二员”建设,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站(所、办)确定专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在村居(社区)聘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员。而开展国家、省示范县创建的地区则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经费支持,配备了快检装备。
同时,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自我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已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9437名,发放新版健康合格证明881095份。
在示范建设过程中,餐饮服务有关行业协会也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选派专家作为考评专家组成员,主办“餐饮食品安全论坛”,组织开展“餐饮业优质管理交流会”、“厨房开放日”等活动,逐步建立了行业自律机制。